
工程示范点
该项目为深圳市宝安区首座出水指标达地表Ⅳ类的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,主要创新示范点如下:
工艺互补,高效净化:快速生化可高效去除污水中COD、BOD及氨氮,保证后续加磁高效沉淀池稳定运行;加磁高效沉淀池进一步去除SS、TP,提高系统出水水质。系统整体处理效率高,污染物去除效果好。
承上启下,调节管网: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况良好,目前日处理水量约为4万-10万m3,处理规模大,解决了原有城市管网的拥挤运行状态,对城市管网的低水位运行增加保障。
稳定运行,生态补水:出水水质主要指标稳定达到地表水Ⅳ类,处理效果好、出水品质高。为河道提供高标准生态补水,助推河道水质考核达标,有着长远意义。
省地低碳,环境友好:快速生化池反应、沉淀、出水一体化,加磁高效沉淀池沉淀、浓缩一体化,节省占地,缩短工期;无需单独设置二沉池和污泥回流系统,污泥100%无动力自动回流,实现低碳运行,构筑物集约程度高,对周围环境影响小,综合效益显著。
运行效果
项目按照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838-2002)Ⅳ类标准(TN除外)进行考核,另外要求出水指标中悬浮物(SS)应≤10 mg/L。在进水水质超出设计进水水质上限浓度的20%时,出水水质指标须符合以下去除率要求:化学需氧量(CODCr)、五日生化需氧量(BOD5)、悬浮物SS、氨氮(NH3-N)、总磷(TP)(以P计)去除率不小于下表中“去除率”。


二次污染控制
废水:本工程在运营期间,本身产生废水包括厂区生活污水、餐饮废水、各处理构筑物排放的废水,与污水处理厂进水一同处理,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其排水水质与工程设计排水水质相同。
废气:废气排放执行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8918-2002)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标准。本工程主厂区主要恶臭气体产生源包括预处理区、生化处理区及污泥处理区。预处理和污泥区建构筑物均为全封闭密封设计,通过负压抽吸的方式收集恶臭气体,并设置生物除臭装置集中处理,集中排放。
噪声: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执行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中的2类标准。厂区主要噪声源包括各类风机、泵机等,均布置在相应的构筑物或设备间内,在设计中对产噪设备采取了减振、消声和隔声等降噪措施。
固体废物: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外运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。
达到的标准或性能要求
项目出水水质主要指标稳定达到地表水Ⅳ类,各项指标均达到甚至优于国内先进水平。